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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博爱县电力公司违规集资建房 称县纪委已查处过

2013-08-06 15:30    来源:企业党建参考报





  

博爱县电力公司集资房光明苑小区施工现场

博爱县电力公司集资房光明苑小区施工现场

博爱县电力公司集资房光明苑小区正加紧施工

博爱县电力公司集资房光明苑小区正加紧施工

  企业党建参考报报道:日前,据知情人反映,河南博爱县电力公司涉嫌违规建设单位职工集资住房光明苑小区,因建房时间跨度大,持续数年仍未竣工交房,且单位所建集资住房分配不均,职工意见甚大。同时,光明苑小区在前期施工中因打地基、抽水造成隔壁的博爱县铭源新区部分别墅楼住房出现大面积裂缝,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受害业主怨声载道。

  据了解,河南省博爱县电力公司光明苑住宅小区项目,占地50.5亩,共7栋楼,每栋11层,总计323户,总建筑面积70650.52平方米,其中地下部分12482.41平方米。

  为核实相关情况,8月1日和8月5日,本报记者两次实地调查落实博爱县电力公司集资建房相关事宜。

  爆料:买地违规集资建房

  2006年8月14日,国家三部委下发196号文件,明确规定“严禁党政机关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搞集资建房。”但是河南博爱县电力公司却置国家禁令于不顾,依然挺而走险、大张旗鼓为职工建设集资房,这其中究竟有何缘由?

  日前,记者根据知情人反映的情况,来到博爱县进行调查采访。

  据了解,博爱县电力公司光明苑小区住宅楼建设工地位于博爱县北环路,整个工地没有任何工程建设的说明,7栋楼的框架结构已经全部完工。记者与在此干活的工人师傅进行攀谈得知:该工地确实是博爱县电力公司建设的职工住宅楼,共七栋,前排四栋、后排三栋、高为11层,另外地下一层是车库。

  知情人告诉记者:“博爱县电力公司确实在博爱县的北环路正在建设单位职工集资住房,共七栋楼,购地款、工程款来源不明,相关的建设手续不齐全。”

  8月5日,炎炎夏日,知了叫个不停,热的透不过气。记者来到光明苑小区,整个工地最后一排的楼房,建筑工人正在砌墙隔断,显得十分忙碌。

  据看大门的胡告诉记者:“前一段工地处于停工状态,由于博爱电力公司的资金跟不上,郑州东风建筑公司只好停工,10多天前才开工,有的砌墙工人今天才过来干活。”

  郑州东风建筑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王保卫是项目经理,他们承建的是1、2、3、6、7号楼的主体,现在已经完工,由于资金问题,过年后暂时停工。

  4、5号楼是博爱当地一家建筑公司承建,看门的杜某年近花甲,他告诉记者:“合同签的早,当时原材料、人工都便宜,现在都涨价了,但是博爱电力公司坚持按照合同履行,建筑公司没有利润还赔本,双方正在扯皮。”

  调查:电业局变身开发商   施工手续遭质疑

  在博爱县电力公司光明苑小区住宅楼建设工地,博爱电力公司杜某代表电力公司负责施工监督,杜某说:“这是电力公司的集资房,我负责工地工程质量监督,我要了一套150㎡的,目前已经交了27万元的房款,由于迟迟不交房,儿子的婚礼都推迟了。”

  博爱县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博爱县电力公司2004年在北一环路南侧确实购买了一块面积在为29266.67平米的土地,购买方式为政府出让,编号为054,证本号为005189763号等相关信息。”

  博爱县规划局的窗口办相关人员经过查询后告诉记者:“博爱县电力公司光明苑小区,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在2007年12月27日办理了用地规划手续,编号009号,占地面积40.26亩,投资7000万元。2008年8月19日取得建筑规划手续,编号005号,规划面积58168.06平方米,投资7500万元。”

  博爱县行政审批业务大厅住建局窗口,当记者说明情况后,相关工作人员说,负责人陶某出去办事了,等陶某回来后再给记者联系。

  随后,记者联系陶某,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说,陶科长去工地了,关于查询县电力公司光明苑住宅小区施工许可证办理情况,已向陶科长汇报过,陶科长意思,要查询相关建设施工审批手续必须经过局办公室同意,有办公室出具同意查询手续,方可查询。记者电话联系博爱县住建局办公室,办公室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行政审批大厅窗口是独立科室。

  回应:电力公司称纪委介入调查  县纪委回应没这回事

  关于光明苑小区的相关审批手续,记者来到博爱县电力公司进行调查,该公司政工办王君主任向记者介绍,关于电力公司建设光明苑小区职工住宅楼的情况自己不是太清楚,因为自己没有要那里的房子,但所知道相关的建设手续是齐全的,电力公司不会做违法的事情。关于光明苑小区建设的具体情况,公司成立由基建办,有专门负责,但是今天基建办主任有事不在公司,所以等他回来后,我会将要采访情况转告,让他将关于光明苑小区建设的相关情况予以回复。

  博爱县电力公司办公室主任董某告诉记者,公司设有建房办,已经有两三年了,集资房他本人也要了一套,具体交了多少钱时间长也记不清了。

  近日,记者电话联系政工部王主任,王主任说:“关于有人反映供电公司违规集资建房的事情,博爱县纪委已经介入调查过此事,并且已经来过几家新闻单位了,最后都不了了之。”

  随后,记者电话联系博爱县纪委,了解县纪委调查博爱县电业局违规建集资房的相关情况,办公室周主任询问相关科室后告诉记者,博爱县纪委没有调查过博爱县电业局违规集资建房的任何情况。周主任的回应否认了博爱电业局政工部王主任声称县纪委已经介入调查过的说法。

  2006年8月14日,国家三部委下发196号文件,明确规定“严禁党政机关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搞集资建房。”

  2007年《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强调,各级国家机关一律不得搞单位集资合作建房;任何单位不得新征用或新购买土地搞集资合作建房。

  可几年的时间过去了,河南省博爱县电力公司至今仍涉嫌违规建设集资房,在中央严令禁止之下继续各种名目的福利分房,都只能是与中央精神背道而驰,继续加大了社会的分配不公。针对此事,本报将继续关注。(本报记者 侯翔宇

责任编辑:理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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